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教务处根据外文学院的推荐意见,拟就本项目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以下候选人:
姓名 | 学号 | 年级 | 专业 | 留学项目 | 留学身份 |
余思聪 | 21300120120 | 2021 | 俄语 | 610022-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 本科插班生 |
李逸珂 | 21300120127 | 2021 | 俄语 | 610022-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 本科插班生 |
公示期:2023年2月10日 - 2023年2月16日
认为拟推荐候选人不符合《复旦大学国家公派留学本科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或者存在第九条第二款情形的,或有其他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出。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候选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向教务处提交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所有申请材料的,学校不予推荐。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薛樱(光华西辅楼703室,65643480,xueying@fudan.edu.cn)